据韩联社9月6日报道,韩国全罗北道完州郡一私立学校教师A某课堂上以对视为由打学生耳光而遭到起诉,全州地方法院6日判处罚金2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2000元)。
据悉,A某在4月29日下午1时50分左右,在上课时因学生B某与其对视,于是用长约60-70cm的电线防护罩击打B某脸部,随后B某反抗想要夺走防护罩,A某再次扇其耳光并抓住B某的上衣领口想要勒住B某的脖子。而A某对此予以否认,声称仅打过B某一次脸颊。
法院认为B某的被害经历详细且具有连贯性,并进一步综合现场目击学生的陈述内容,没有认同A某的说法。考虑到A某此举并非出于教育目的,且并未尝试挽回对学生造成的伤害,对A某做出了处罚决定。
此外,校方表示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A某处分。据学校相关人士透露,对此判决结果A某表示不满意,正在考虑是否上诉。【环球网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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