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3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消息,在台南市仁德区经营豆芽菜工厂的42岁邱姓业主,继承父业经营工厂。邱某在2004年时,接受食品原料商黄某的推销,在豆芽菜内加入低亚硫酸钠(漂白剂)、次氯酸钠等工业化工原料,让豆芽菜的卖相更佳,连年来一共卖出1800吨的豆芽菜,不法获利9000万元(新台币,下同)。
台南市卫生局接获市民检举,前往工厂稽查,邱谎称遭稽查的12桶漂白剂为清洁地板、消毒之用;邱遭稽查后,未再添加漂白剂,未料却遭客户反映,卖相变差,于是邱继续向黄某购买漂白剂添加,直至检警持搜索票再次上门查缉为止,期间邱某又获利60万元。
台南地检署3日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法”之名,对邱某、黄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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