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8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前“立法委员”邱毅两年前在电视节目指高雄市政府公务员向企业收红包,遭高雄市长陈菊求偿。台“最高法院”18日判陈菊败诉定谳。
根据法院判决,邱毅于2012年2月在中天、TVBS的政论节目表示,“陈菊的市政府里面有一些人,企业若要拜托公文签快点,很简单啊,红包拿来或是稍微招待一下”,“到高雄投资很麻烦,各个关卡很多都给你伸手、刁难”。
陈菊不满邱毅“污蔑”高雄市政府,提起民事诉讼求偿,要求邱毅登报道歉。邱毅则举例指高雄市府弊案经过媒体报道属实,他是善意针对可受公评之事进行适当评论。
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审理后认为,邱毅指高雄市府前专员赵嘉宝涉贪污案并非不实,他并未故意侵害高雄市府名誉;他并未针对陈菊个人评论,且陈菊是否尽到对下属的监督责任,是可受公评之事,因此判决陈菊败诉。“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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