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联合报报道,新竹一对姐妹幼儿园起被大姑丈性侵,两人一再隐忍,有次陪祖母看电视剧,祖母提醒“好好读书,不要像女主角被卖去当妓女”,两人才吐露被欺负;新竹地院将色姑丈重判十五年。
这对姐妹父母离异,平日与父亲、祖母等人同住。姐姐今年十七岁、妹妹十二岁;伸魔掌的大姑丈六十岁,经营国术馆。
前年四月,两姐妹陪祖母看闽南语电视剧,祖母和小孙女分享剧情,要两人“好好读书,不要像女主角一样被卖去当妓女”,两人才向祖母吐露被大姑丈欺负了。
女童祖母惊讶又生气,懊恼表示,大孙女读幼儿园时,曾提过大姑丈很色,当时她以为是童言童语没在意,没想到害了二名孙女,要求女儿带二名孙女验伤,并透过学校通报警察。
姐妹开庭表示,读幼儿园大班起,多次遭大姑丈摸胸猥亵,还遭对方指奸,并恫称“不准告诉阿嬷。”她并哽咽提到,对方是长辈,心想“只要他不对妹妹动手,我就隐忍”,没想到妹妹也受害。
被害的妹妹提到,读小学二年级、四年级时,二度在睡觉遭对方强暴,得逞后还恫称“不可跟别人说,不然要打你”。她说,大姑丈常摸她下体,几乎每月一次,她在日记写“大姑丈色狼”等表达愤怒。
大姑丈开庭只承认摸胸和猥亵,否认性侵,开庭时不断称“我可以对天发誓”,但测谎呈不实反应,法官因此不采信他的辩解,认为他罔顾人伦,且毫无悔意态度恶劣,重判他十五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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