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姓少年指着头说遭警殴打,还被逼吃狗屎。(图片来自台媒)
真够恶劣,警察竟逼无照骑摩托车的少年吃狗屎。桃园县芦竹警分局南崁派出所3名警员,日前开车带拒绝警方拦检的2名少年回所调查时,在途中动私刑殴打对方,还逼吃狗屎,其中一名少年勉强吞下狗屎,事后拉肚子2天。家长气得向警政署检举,并控告所长和3恶警涉恐吓、伤害、强制等罪。家长痛骂:“这种恶警根本不适合当警察!”
桃园县警局和出事的派出所昨都不愿透露3警身分。县警局督察长周威廷说:“全案已进入司法程序,且3警已接受调查,不便让他们对外说明。”据了解,3名被控的恶警都是二、三十岁的基层警员。
无照骑车拦检不停
2名少年一姓马、一姓徐,都是16岁高中辍学生,住高雄;马姓少年姐姐嫁到桃园南崁,他投靠姐姐打工,徐姓少年则到南崁找马姓少年玩。
2少年昨说明被恶警欺侮过程。马姓少年说,本月8日深夜,他和徐姓少年没戴安全帽又无照骑车,遭警拦检,他因害怕乱窜逃到桃园市区,约2小时后接到姐姐电话要他们投案,可是他们不认识路,只好告诉警员所在位置,随后见3警开巡逻车来接他们。
警拿三星手机敲头
马说,3警一见到他们就说:“很会跑哦!”还呛:“叫竹联帮老大把你们的手脚打断!”接着动手甩他们巴掌和打头;上警车后,一警搜身发现他用三星手机,就拿手机K他头说:“你不爱台。”害他脸颊红肿、头部受伤。
2少年说,回派出所途中,3警把他们带到芦竹乡建国路一处空地,逼他们下车跪地,拉他们两人的头互撞,还逼他们吃地上狗屎。马姓少年说他不肯,警员就威吓徐姓少年:“如果你不吃,就要打你朋友。”随即对他拳打脚踢,徐只好捡起地上一块已干掉的狗屎放嘴里,警逼迫吞下。
徐姓少年说,他不得已只好吞下,而他被带回派出所进门时,警员还悄悄要他先去漱口,将手洗干净,他说:“事后恶心不已,很不舒服,连续拉了2天肚子。”
马姓少年说,家人后来向警政署检举,本周日他并检具伤单,由家人具状向桃园地检署控告派出所所长刘明坤和3警员。他说,刘明坤事后私下找他谈和解,还要他在督察面前不能说警员打人、逼吃狗屎。马说:“遇到这种事很赌烂,这种警察太可恶了!”
刘明坤昨对2少年的指控则说:“胡扯!”他说,当时2少年硬闯拦检,警方驾车追赶并通知他在前方围捕,但2少年仍拒停,撞伤他的左脚踝逃逸。
警反驳:对方污蔑
警方随后根据摩托车车号找到马的姐姐,透过她要2少年到案说明,马的姐姐说其弟告诉她有喝酒,不便骑车到派出所,所以他派3名警员开车去桃园市复兴路将2少年带回派出所,讯后依妨害公务、公共危险罪嫌函送少年法庭。
对于少年指控他要求和解,刘明坤说,他是因为不想让少年再背伤害罪,才去谈撞伤他和解的事,“如对方污蔑,我会循法律途径维护权益。”2少年则说,他们根本没撞到警察,是被栽赃。
芦竹警分局长蔡万来表示,经调查,3警都否认对少年动私刑和逼吃狗屎。
吞屎恐留心理创伤
桃园疗养院小区精神科主任汪振洋指出,少年被逼吃狗屎,不但会造腹泻、恶心,严重会肠胃炎,同时会造成心理巨大创伤,长期留下阴影,日后对公权力不信任。
警察大学外事学系教授叶毓兰指出,警逼吃狗屎,听起来很不合常理,警方应查明,她建议警方日后执勤应全程录音、录像,一方面自保,一方面可规范执勤时不违法。
律师陈志峰指出,恐吓罪最重可处2年徒刑,伤害罪可处3年徒刑,强制罪可处3年徒刑,若警被控属实,还触犯公务员假借职务权力犯罪,每一罪责均加重其刑一半。
台湾恶警欺人案例
2011/12新北市陈姓警员处理打架纠纷时失手摔死一名醉汉,竟逼目睹摊贩作伪证,后来摊贩自杀留遗书说出真相,恶警才被法办。
2011/07新北市梁姓警员在高雄市骑车,不满被他人超车,竟强拉对方下车,还呛声要办对方,后遭惩处。
2009/12桃园警分局王姓侦查佐在中坜参加餐宴,服务生以准备晚上餐会为由收拾碗筷,众人不快,王教唆天道盟天龙会成员率众砸店,被记一大过调职。(中国台湾网 王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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