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张先生在三明12345便民服务平台问:在网上看到将乐县政府关于购房补贴的文件,问具体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以及所需申请材料。
将乐县住建局于11月15日回复:
我县从2012年7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对首次购买城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者以缴契税的百分之50进行补贴;
从201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购买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群众进行1至2万元的购房补贴;从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城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群众按其所缴纳的契税金额由财政予以等额奖励;
从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园区科技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总款的百分之8财政给予补贴;
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购买我县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别墅)和购买二手普通商品住房的,按其所缴纳契税金额由县财政予以等额补贴;
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购买我县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别墅)的,按其所缴纳契税金额由县财政予以等额补贴。
退税申报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2.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3.契税涉税证明复印件;4.房产证复印件;5.房产信息证明原件;6.将乐建行银行卡复印件;7.契税补贴申请表原件(到开发商处填写)。注:以上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核实无误后需盖开发企业印章,资料准备齐全后交到开发商处。(记者 罗超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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