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提起家暴,很多人会想到拳打脚踢和打骂等伤害行为。其实,家暴远不止这些,还包括精神攻击或虐待等。由于这种家暴隐蔽性较强,外人很少得知,甚至当事人都未必意识到自己是这种家暴的施行者。此外,家暴并非只存在夫妻间,也可能存在于其他家庭成员之间。
案例1:
妻子每月只给千元零花钱他郁闷
山东威海市民张亮(化名)与妻子结婚两年,去年孩子出生。这时妻子向张亮提出要他上交他的工资卡,原因是他平时花钱大手大脚,孩子出生后,花销肯定大,妻子担心入不敷出。上交工资卡后,妻子每月给张亮1000元零花钱。没过多长时间,张亮便体会到“手中没钱,心里发慌”的感觉。
他还像以前那样,不时地和朋友出去吃个饭,买个游戏卡,买条烟,结果半个多月这1000元就花完了。他伸手向妻子要钱,被妻子数落了一顿,嫌他不顾家。张亮很郁闷,认为妻子这是对他实行家暴。为此,他和妻子吵了好几次嘴,两人经常陷入冷战,夫妻关系也变得不太融洽。
律师说法:
没收工资卡控制丈夫算家暴
张亮与妻子相处的模式在生活中比较常见,算家暴吗?
威海律师苏村野认为,每个月给丈夫规定零用钱,这种方式本身不是家暴,每个家庭的经济管理方式不同。如果要上升到是否家暴的层面,就要具体看这种方式对丈夫的影响。有的丈夫开销很小,上班、吃饭都不用花钱,也没有其他消费,可能在威海每月500元都用不了,那么没收工资卡限定零用钱,就不是家暴。如果像张亮一样,妻子没收工资卡、限制消费,对他的生活造成影响,让张亮明显感觉到被控制了,夫妻关系因此受到影响,这就是家暴了。
案例2:
对老婆娃不理不睬在家做“木头人”
前不久,经法院判决,王芳(化名)与丈夫刘强(化名)离了婚。其实,两人之间并没有尖锐的矛盾。用王芳的话说,就是她受不了丈夫常年对她的漠视,对孩子的不管不顾,对家庭的不负责。
结婚之前刘强在外地工作,有一个相处很好的初恋女友,但在父母强烈要求下,他与女友分手回到威海,经人介绍与王芳结婚。王芳的家境很好,婚后,刘强借助妻子的家庭做起了生意,但生意一直不温不火。刘强总感觉自己就像个“倒插门”女婿,很是抑郁。加上刘强心中一直对初恋难以忘怀,生活中很少关心妻子,也不和妻子交流,经常和妻子分房睡。有了孩子之后,对孩子的教育也不上心。刘强对妻子施加的家庭冷暴力,最终压垮了这段婚姻。
律师说法:
很多家暴诱因是夫妻不沟通
“学会沟通,是开启幸福家庭大门的密码。”对于王芳的遭遇,苏村野解释,其实在婚姻问题中没有完全无辜的一方。很多家暴的诱因往往就在于双方沟通不畅,而语言沟通是最重要的沟通方式,如果夫妻之间一味地沉默、不交流,久而久之,隔阂越来越严重,最终上升为难以调和的家庭冷暴力,就会导致夫妻关系破裂。
同时,从法律层面上说,因一方在精神上恐吓另一方,导致另一方产生恐惧感的,该行为构成精神暴力,受害方有权要求施暴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夫妻双方因家暴被判决离婚的,受害方有权要求施暴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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