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二:
游客签“生死契”园方免责?
在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游客在进入园区前需签订《自驾车入园游览协议书》,被网友戏称为“生死契”。协议中使用黑体加下划线的方式强调,游客自驾车游览猛兽区时“必须关闭车门锁,严禁离开自驾车辆,严禁携带和投喂食物,严禁开窗,严禁逗留,保持顺畅通过。”
正因为协议上的白纸黑字,不少网友都在谴责游客擅自开窗的行为,称游客不守规矩、“找野生动物碰瓷儿”,后果理应自负。那么擅自开窗投喂的游客是否要承担全部责任?
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认为,现阶段并没有专门针对野生动物园管理的法律法规,因此游客进动物园前签署了《自驾车入园游览协议书》后就应当遵守规则。另有法律人士援引侵权责任法第81条规定称,“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不过在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看来,园方并非“全无责任”,除游客自身原因外,园方也应该找管理漏洞和问题。“园方能否免于承担民事责任,或者应当承担多大比例的民事责任,关键还得结合事实和法律,看其举证情况,再作判断。”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负责人表示,在经营行为中,保护消费者安全是经营者的第一责任;在责任主体中,经营者是保护消费者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消费者“违规”不等于经营者无责。
据了解,“7·23”事故发生一年后尚未开庭。家属方将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方面起诉到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各种费用共计155万元,但园方曾公开表示“只愿意从人道主义考虑给予15%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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