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经周折,张玲看到了这份全文打印、署名公证员杨宏舟和记录人顾萱的询问笔录。
在笔录中,公证员详细地向李君介绍了借款公证和委托公证的法律责任和风险,长达6页的笔录中每一页底部都有她的签名。笔录中特别注明,所有的公证材料都由“银主”来取。这也导致李君直到被赶出家门,手中都没有任何与办理借款抵押和委托有关的书面材料。
张玲发现,这份公证笔录与同样受骗的高如老人此前一个月所做的笔录几乎完全一样,只在个人身份信息处有所不同。她质疑两个年龄、受教育程度、生活背景完全不同的人怎么会对同一个问题作出完全一样的回答。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获得的一份2016年11月录制的录音中,方正公证处主任王世刚解释称:“这个笔录在电脑里已经制式化了,你们这样的公证一年将近4万件,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处理所有的这些都是制式化的,这是约定俗成的,不导致公证无效。”
董望的女儿也说,父母在北京市国立公证处办理公证的过程中,对委托卖房的委托公证一无所知。
在公证处提供的公证录像中记者看到,公证员冯跃仅对借款抵押的公证进行了询问,而对委托公证只字未提。委托公证书送达回执的签名处,董望的签名也与其此前的签名有明显不同,而本应由公证员冯跃填写的接谈笔录,字迹均与“银主”岳小楠高度相似。
同样由冯跃办理公证业务的老人吴哲,接谈笔录字迹也有类似问题,他至今尚未拿到委托公证书的送达回执。
7月13日,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跟随吴哲前往国立公证处,对上述问题,公证处主任张庆并未正面回复,只答应老人一周后将调来相关文书供他复印。
司法部公开通报显示,2017年4月,针对北京市国立公证处接连发生数起为不真实的事项出具公证书,导致当事人房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买卖或抵押的情况,北京市司法局吊销了李铁林、冯跃的公证员执业证书,给予国立公证处警告、罚款20万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国立公证处主任薛卫平因负有领导责任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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