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一个拍过电影的制片人,一个演技惊人的务工者,两人自编自导,一口气上演了一出碰瓷、杀人、埋尸、索安家费的大戏,以此讹诈钱财。可是,戏的结尾却不在剧本内:竹篮打水一场空,而且还要面临牢狱之灾。
昨天,永嘉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敲诈勒索案。
郭某、张某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
开篇
打球谋划捞笔大的
据起诉书显示,被告人郭某,现年34岁,山东临沂籍男子,初中文化,经商。
做什么生意?郭某自称,他曾做过制片人,还拍过电影。细问之下,他说他在一家影视公司从事“外联制片”,负责联系群众演员。至于拍电影,他说是拍一些微电影。
另一名被告人张某,现年38岁,湖北蕲春籍男子,起诉书显示其职业为“务工”。
郭某、张某平时生活中有各自的爱好,但打台球这个爱好让两人有了“交集点”,还成了球友。自编自导的大戏,源自他们打台球时的聊天。
据郭某交代,今年7月,他和张某相约一起打台球。其间聊天时,张某提到:如果兄弟因为自己的事情和别人发生争执,然后失手打死对方,自己肯定会想办法让兄弟跑路。
于是,两人立马商定:有机会的话,联手演一场戏,“捞笔大的”。
发展碰瓷、杀人
随后的一天,郭某在路上碰到自己以前的邻居许某,他突然想到:许某胆子比较小,如果让他酒后开车,再制造碰瓷假象,他酒驾出事故肯定不敢报警,趁机敲他一笔,一定能得手。
此事郭某跟张某商量后,两人一拍即合。
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8月9日凌晨,郭某、张某经商谋后,由郭某将被害人许某约到永嘉瓯北的一家KTV一起唱歌、喝酒。
歌毕酒足后,两人准备回家。此时,郭某劝说许某是否能开车送他回家。酒后的许某不知其中有诈,便答应下来。
途中,车子经过郭某和张某事先约定的地点时,早在这里“埋伏”了许久的张某骑着自行车,故意碰撞到许某驾驶车辆的车屁股上。
见出了交通事故,许某和郭某马上下车,只见张某倒在地上直喊“疼啊”、“救命啊”……张某说自己摔断了腿,要许某赔钱。
而许某见状,说先要送张某去医院。于是,三人上了车。
在车上,“伤者”张某继续向许某索要赔偿。许某此时表态:他仅愿意支付几百元的赔偿金。
听此,张某、郭某面面相觑,但他们心里都很默契地明白:钱太少。然后,他们又极默契地决定上演碰瓷敲诈不成后的狠戏。
狠戏开演,张某一边在车上大骂郭某和许某,一边趁许某不注意,将早就准备好的红色颜料往身上涂,涂得像出了血一样。
待张某骂了一会,郭某觉得“火候”已足,假装很生气,决定要为“兄弟”出头,并让许某把车开到一处山边停下。
打开车门,郭某与张某发生冲突,并顺势用力推了一下张某,张某也顺势被推出了车子,倒在了路边的草丛中,随后他手捂肚子,腿抽搐……
而许某一看张某身上一片鲜红,以为郭某用刀捅了张某,顿时慌了神。
高潮埋尸、索要安家费
见许某看了眼前一幕不知所措,郭某趁机做足了自己杀死张某的假象。而张某也很投入,抽搐了一会儿后,停止了动弹。
杀人后,郭某立马跟此时吓得丢了魂的许某说:要马上处理“后事”,不然麻烦大了。
于是,郭某开着车,载着许某和张某的“尸体”,一直来到市区仰义后京村一山上,开始挖坑埋尸。
处理好后,郭某以“我是为兄弟你出头杀了人”为由,向许某提出索要更多钱财。
据起诉书指控,郭某向许某提出“购置房产”、“抚养幼儿”需30万元左右的费用,要求许某准备安家费,只要给了安家费,他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对于索要安家费,郭某说,是许某当时问他多少,他说他有一个很小的儿子,“养大儿子要十几万,给儿子盖房子二十几万……”
虽然觉得郭某很讲义气,但这么大笔的钱,许某表示要回去考虑考虑。
结尾
被抓归案
许某回去后,酒醒了,头脑也清醒了,但他还是拿不定主意。最后,他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多位亲戚。其中一位亲戚听后,立马断言:此事必有蹊跷。于是,许某家属报了警。
第二天,许某带着民警找到郭某住处,郭某被抓。郭某被抓归案后,协助民警抓获了张某。
公诉机关指控,郭某、张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他们的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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