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5日凌晨,汉中市一男子到分局中山街派出所投案自首,称其女儿被其体罚后,送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嫌疑人指认现场
嫌疑人指认现场
经查,自首男子韩某,36岁,无业,现住汉台区民乐花苑小区。其女儿小韩(化名)11岁,上小学五年级。警方调查,韩某在当晚7时许至9时许之间,用树枝对小韩的胳膊、背部、腿部等部位进行了长时间抽打。当韩某发现被体罚的小韩出现极度虚弱状态时,将其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具体死因正在调查。
韩某4月5日被依法刑事拘留。记者今天上午从汉台区检察院了解到,韩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被正式批准逮捕,汉台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故意伤害和虐待罪,伤害致人死亡的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甚至死刑,虐待罪刑期是2到7年,可能会数罪并罚。(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记者 刘伟锋 通讯员 马艳荣 张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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