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7月2日讯 莆田益欣鞋厂女工邹女士在上班期间突然晕倒,送医治疗后被查出脑梗死。邹女士在该厂上班已有5年,其间经常加班,家属认为其突发疾病和加班有关,应被当成工伤。益欣鞋厂方面则表示,无法证明女工脑梗死和鞋厂有直接关系,建议女工可申请职业病鉴定。
家属: 鞋厂出了3000元后 再无后续医疗费
昨日,记者来到莆田市第一医院神经内科,邹女士的家人告诉记者,6月24日上午,邹女士在鞋厂上班期间突然晕倒,随后被工友送到涵江区医院抢救,经诊断,邹女士右侧小脑半球脑梗死。家人说,邹女士今年51岁,在荔城区的益欣鞋厂上班已有5年,其间厂里经常加班,赶货时还要忙通宵。邹女士负责给成鞋刷胶,她说鞋胶的气味非常刺鼻,闻得令人头晕,但厂里只偶尔下发口罩,经常工作时都没戴口罩。
在邹女士被诊断为脑梗死之后,家人认为其突发疾病与工厂经常加班有关,不排除因长期接触有刺激性气味的鞋胶导致发病,应该被算作工伤。在邹女士入院当天,厂里交了1300多元治疗费,很快就花完了,家人次日又到厂里拿了2000元。由于病情危重,邹女士随后转到莆田市第一医院继续治疗。
邹女士的家人说,厂里在出了3000多元之后,对此事就放任不管了,他们再去厂里连门都不让进。住院这几天,家人已经花了近6000元治疗费。邹女士的丈夫在工地打工,家里还有两个儿子在读书,今后的治疗费用成了一家人的难题。
部门:
脑梗死是否工伤
要鉴定后才能仲裁
昨日,记者向莆田市益欣鞋厂了解此事。该厂行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邹女士在工厂突然晕倒之后,厂里及时组织人员将其送医抢救;在其被诊断为脑梗死后,他们多方咨询认为,脑梗死的形成原因复杂,无法证明和在鞋厂工作有直接联系,应是女工自身身体原因导致的疾病,不能算是工伤。
该名工作人员表示,厂里前期已经为邹女士垫付了3000多元的治疗费用,后期的治疗费用应由女工家属自行承担。厂里会对女工进行人道主义补助,但不会承担全部治疗费用,目前补助方案还未确定,不过在邹女士治疗期间,厂里会照付工资给邹女士,让她休假治疗。如果家属认为邹女士发病和鞋厂有关,鞋厂方面建议其申请职业病鉴定。
荔城区人社局工伤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没有明显证据表明邹女士的脑梗死和其在鞋厂工作有因果关系,只能算是其自身原因导致。邹女士要进行工伤认定的话,需要向莆田市疾控中心申请职业病鉴定,如果认定她的脑梗死属于职业病范畴,部门才会认定构成工伤,邹女士也可以按工伤待遇申请劳动仲裁。(海都记者 陈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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