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城厢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两违”综合治理三年专项行动要求,以创建“无违建”示范区为抓手,以“四重点、五部位、六先拆”为整治重点,依法制止、查处、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强势推进“两违”综合治理,“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据统计,2016年全区共组织开展“两违”联合执法182场次、出动车辆1530多辆次、执法人员16700多人次,拆除“两违”1375宗,拆除违建面积约36.48万平方米,完成市下达年度拆违目标任务的114%。
下一步,城厢区将贯彻省、市全面提升“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按照“零容忍、零增长”的治理目标,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全面提升治违水平,助力美丽莆田建设。
舆论先行,保持整治高压态势。秉承“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舆论工具,采取多样形式,大力宣传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群众认识“两违”的危害性,让群众自觉抵制“两违”行为。通过每月在湄洲日报上公布“两违”强制拆除“两违”案件名单,邀请各级媒体对“两违”拆违过程的宣传报道,保持强力的宣传,特别对典型案件,采取跟踪报道和媒体曝光的方式,追根究底,彻底拆除。同时,深入细致地做好违建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力争让更多的当事人在限期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减少政府执法成本和“违建户”自身损失。
巡查防控,加强调查摸底工作。严格落实网格化责任人巡查的责任,依托省、市“两违”监督平台,不断强化终端执法手机等科技手段,实现“两违”案件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动态巡查力度,创新举措加密巡查,切实做到“四定”(定时间、定位置、定人员、定任务),实现地毯式全方位覆盖和多循环不间断巡查。各镇(街)、园区以村(居)为单位,严格按照市里《关于建立健全“两违”综合治理“一表三档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房屋普查、不动产统一登记、危旧房排查整治等相关工作推进调查摸底历史遗留积案总数,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认真做好“一表三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切实把“一表三档案”的建立健全工作作为下阶段“两违”综合治理的基础性工作抓好抓实。
强化治理,精心组织拆违攻坚。坚持“新增两违坚决拆,重点部位先行拆,主体两违集中拆”的拆违原则,突出抓好“四重点、五部位、六先拆”的违建拆除,特别是安全隐患大、妨碍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影响“三边三节点”等重要路段、部位的“两违”进行联合执法拆除。同时,结合生态环境治理、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企业转型升级等工作,全力开展城乡结合部、东圳水库周边、高速高铁沿线、城市绿心区、砂场整治、小区屋顶和地下室违建等主题拆违活动,让“两违”治理更好地服务项目建设、助力美丽城厢建设。
惠及民生,加大库区周边环境整治。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东圳水库水源保护工作意见》,将东圳库区环库路和水库周边83.5m高程以下区域列为禁建区,禁建区内对农村住宅建房不再予以审批,杜绝人为建房破坏东圳库区生态环境。并陆续实施东圳水库大坝除险加固、保护区内移民拆迁、退耕(果)还林、禁养畜禽、垃圾进场、污水进管、生态补偿等工程,稳步推进东圳水库一级保护区搬迁项目。常太镇以创建“无违建”示范镇为契机,坚持规划引领,节约集约用地,及时清理拆后垃圾,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确保提高拆后土地利用率,保护莆田150万城乡居民的“大水缸”。
疏堵结合,合理开展建房审批。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莆政综[2013]88号)和《城厢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莆城政[2014]51号)文件,合理审批个人建房,既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的住房权益,又从源头上防控“两违”案件的发生。一方面,按照规范个人自建房审批,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另一方面,严格批后监管。严格有关程序与责任,做好批后监管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实现建房审批和批后监管工作的无缝衔接,防止超审批范围、内容建设。
总结经验,进一步深化整治成效。对“两违”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进行全面的总结,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问责和激励制度。突出重点工作,坚持不懈实施“四重点、五部位、六先拆”,巩固“无违建”示范点创建成效,打造亮点、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稳妥推进历史存量违建的化解,把治违工作和幸福家园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库区整治、拆违治乱等有机结合起来,惠及群众、美化环境,全面深化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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