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市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2017年清明节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关于2017年清明节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部署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重申“六个严禁”的纪律要求,驰而不息开展“四风”专项督查,强化执纪监督问责,进一步正风肃纪,推动全市党员干部崇尚廉洁、文明祭扫新风。
通知要求,加强节前教育,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节前廉政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党规、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自觉抵制“四风”的侵蚀。严明纪律规定,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六个严禁”,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营造文明祭扫、廉洁过节的氛围。严肃查处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4月2日至4月4日期间,市纪委将开展“四风”问题专项督查,通过明察暗访、交叉互查、开展自查、监控排查、电子监控督查、“1+X”专项督查等方式,深入全市各单位、酒店、宾馆、旅游景区等地方,严查节日期间公车私用、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特权(人情)门票等“节日病”问题。市纪委明确,监督检查发现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记者 洪颖 通讯员 黄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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