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的严先生雇人运送一车近10吨重的工业盐到三江冷冻厂销售,却被当地盐务管理局以无食盐准运证为由扣车扣货。严先生不服处罚决定,一纸诉状将莆田盐务管理局告上法庭。昨日,海都记者了解到,近日城厢区法院一审判处莆田盐务局败诉,并撤销了该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书。
严先生告诉记者,2015年6月19日,他雇了一辆货车把近10吨工业盐运到三江冷冻厂内,就在等着卸货时,被莆田盐务管理局涵江分局的工作人员连车带货扣走了。执法人员称,因司机黄某无食盐准运证托运或自运食盐,涉嫌违法。对此,严先生十分纳闷:“我们运的明明是工业盐,他们非得说是食盐。”
2015年9月24日,莆田盐务管理局对严先生作出责令改正、没收无产品标识的盐产品9.65吨、罚款人民币22000元的行政处罚。严先生不服,向城厢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海都记者了解到,日前,城厢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莆田盐务局的程序违法,其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合法性,该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书应依法予以撤销,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0元。(记者 陈盛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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