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智联招聘网站试用了半个月后遭解聘,却拿不到试用期的工资。26日,福州某高校大三学生小杨反映此事。
小杨告诉记者,之前她在网上投了一份简历,并于今年12月3日获得了去智联招聘网站工作的机会。这家网站与小杨约定,一般情况下试用期是3个月,如果表现好的话,还可以提前转正。最终,小杨被分配到了电话营销部门,打电话的数量和通话时长等都是小杨工作考核的内容。12月19日,小杨因考核未通过被解聘。
既然工作了半个月,小杨想向网站索取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没想到遇上了困难。“公司之前说‘没有这块的费用’,在我多次要求下,24日公司又称愿意付给我300元。”小杨认为,半个月给300元实在有点少。
就小杨反映的问题,记者拨打了智联招聘网站福州地区业务部门江经理的电话。江经理证实小杨确实有在该网站工作过,并承认试用期间并未与小杨签订合同。随后,网站市场部门的工作人员联系上了记者,说“工资是按最低工资标准给的”。
对于试用期工资的问题,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表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即使是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有签署劳动合同的义务,并且应当支付劳动者工资。该网站没有与小杨签订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表示,我市五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050元/月,小杨工作超过了半个月,对方只支付300元肯定是不行的。(记者 徐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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