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住房公积金贷款与提取最新政策 双职工最高贷80万】取消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购买144㎡以上新建自住商品住房最高可贷100万元、8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调整为40万元、35万元、20万元……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6月10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等有关规定将再次调整。
●市区买房最高可贷80万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高可贷多少额度,无疑是市民最为关注的问题。记者了解到,此次适当调整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其中包括,取消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在宁德、福安、福鼎、霞浦、古田中心城区内购买144㎡以上新建自住商品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到100万元,在屏南、寿宁、周宁、柘荣中心城区内购买144㎡以上新建自住商品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到80万元的规定。
“144㎡以上住房为非普通住房,取消购买144㎡以上新建自住商品住房最高可贷100万元、80万元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支持、引导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取消这一规定后,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在上述两大区域内买房,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为80万和70万。
此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在地位于宁德、福安、福鼎、霞浦、古田中心城区内的,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调整为40万元;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在地位于屏南、寿宁、周宁、柘荣中心城区内的,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调整为35万元;在各县(市、区)中心城区外、城市规划区内的,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30万调整为20万元。
●调整公积金贷款收入认定
此次调整后的新政,贷款的家庭收入按借款申请人在本行政区域内正常连续缴存(含异地正常缴存转入)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工资基数认定(“异地贷款”的家庭收入按主贷人在就业地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工资基数认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未达到12%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工资基数应按12%折后计算。年度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调整增幅较大的,应提供贷款申请日前12个月以上的税收、社保缴存明细或工资银行流水清单等凭证后按借款申请人上年度和本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基数计算。
“这主要是考虑借款申请人的缴存贡献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少缴少贷,多缴多贷”。该负责人表示,这一调整能更好调动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同时也彰显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互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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