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将评选50家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可向县级相关行业部门申报。日前,市政府办发出通知,明确评定工作相关事项。
据悉,2017年度市级示范社的申报条件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满2年;种植业、畜牧业合作社必须列入省农民合作社规范社名录;种植业、渔业、林业、畜牧业合作社成员数50人以上,农机、植保统防统治合作社成员数20人以上;合作社注册资金在80万元以上(其中:林业、渔业合作社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农机合作社拥有农机具装备20台套以上且年作业服务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植保统防统治合作社年作业服务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合作社年经营总收入300万元以上,其中农机、植保合作社年经营总收入50万元以上;诚信守法,没有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记者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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