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集中曝光4月以来至4月20日,103辆全省现场处罚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车辆名单,我市6辆违法车辆名列其中。
在警方公布的这份曝光名单里,详细写有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车牌号、违法时间、地址和内容,以及罚款金额和违法记分等。其中,我市的6辆违法车辆及违法人分别为,牌号“闽JT3633”,违法时间“2016/4/18”,违法地址“沈海高速1858公里500米(上行)”;牌号“闽JC8898”,违法时间“2016/4/14”,违法地址“宁上高速31公里(下行)”;牌号“闽JX2382”,违法时间“2016/4/10”,违法地址“京台高速1819公里(下行)”;牌号“闽J19296”,违法时间“2016/4/9”,违法地址“宁上高速34公里(下行)”;牌号“闽JE2363”,违法时间“2016/4/5”,违法地址“京台高速1750公里200米(下行)”;牌号“闽JX7358”,违法时间“2016/4/2”,违法地址“甬莞高速54公里100米(下行)”。违法内容均为,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均被处于罚款200元、扣6分。
据悉,4月15日至年底,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将开展严管“生命通道”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我市交警部门将严查严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车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以及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生命通道”畅通。整治期间,对相关违法行为将一律实施顶格处理,予以罚款和记分。此后,交警还将持续曝光此类违法,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和严查严管结合,让生命通道真正畅通起来。
根据相关法规,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罚款,记3分。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处以警告或者200元罚款,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处以警告或者2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警方再次提醒,“生命通道”被占用,一旦发生事故,轻则造成财产损失,重则危及生命安全,而且加重道路拥堵程度。警方希望驾驶人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生命让路。(记者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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