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德市食药监局印发了《药品零售企业兼营许可实行“五证并联、四证合一”审批管理工作方案》,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蕉城区先行试点。
据了解,“五证并联、四证合一”指对同时兼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的新开办药品零售(含连锁门店)企业,将原来分别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改为只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统一在《药品经营许可证》中注明主营药品经营项目和兼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经营项目的经营资质,与原来所对应的许可证确定的经营资质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同时,实行GSP认证和许可办理事项一并受理、统一现场检查、一并发证。申请人按自愿原则,只需一次性提交筹建、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认证的申请材料时,申请兼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中的一种或多种资质,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即可。以上全部事项,原办理法定时间共需215天,现提速到20个工作日以内,总共提速90.7%。(记者 王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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