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霞浦县12315台调解一起家电延保服务纠纷,商家退还210元延保费给消费者。
据了解,2012年7月,消费者马先生在霞浦县城区的一家电器店购买1台冰箱,冰箱的“三包期”为3年,消费者另花210元购买了2年延保服务。现保修期还未满,冰箱出现故障,马先生要求免费维修,商家以需收配件费为由拒绝,于是马先生拨打12315投诉。
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介入调解。经查,马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商家表示,保修不是包修,可以收取零件成本费;消费者认为,延保就是延长三包期,应予免费维修。
应该指出的是,“包修”即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对在包修期内符合三包条件的产品进行免费维修,包括服务费和更换零件费用,而“保修”则是指“保证修理”、“保障修理”,并不一定就是免费的。延保服务中的“保修”和“三包”中的“包修”还是有所区别的。经调解,电器店退还给马先生210元延保费。(程伟兵 刘孝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莆田新增“莆田南”高速收费站 实现高铁高2025-01-17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篮球比分直播: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