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龙岩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机关各室(部)和派驻市直单位纪检组(纪工委、纪委)负责人会议,率先部署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中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等情况填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走前头、作表率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含兼职、聘用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填报,并于3月20日前完成自查并亲笔填写《龙岩市纪检监察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表》。
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持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带头对照检查市委《意见》,全面扫描,把填报“情况表”作为锤炼党性,锻铸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来抓;要端正态度,如实填写各项内容,自觉接受监督,敢于担当、敢于负责,以自身的引领表率作用促进市委《意见》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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