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消费者称在某干洗店洗衣服,拿衣服的时候发现衣服褪色,要求该店按原价赔偿1800元未果。
该店认为消费者未进行保值清洗,提出按清洗费用的10倍即250元赔偿。随后消费者提出1200元赔偿,该店只同意赔偿500元。最终,经工作人员协调,该店赔偿600元给消费者,双方握手言和。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洗染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意愿实行保值清洗,即由经营者和消费者协商一致作出书面清洗约定,约定清洗费用、保值额和服务内容。
对实行保值清洗的衣物,因经营者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的,或者清洗后直接影响衣物原有质量而无法恢复的,经营者应当根据与消费者约定的保值额予以赔偿。
本案中,消费者称所洗的衣服原价是1800元,要求干洗店按原价赔偿,由于该消费者未选择保值清洗,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衣服的实际价值,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该店最终赔偿消费者600元,消费者表示认可。
12315建议消费者,高档衣物最好选择保值清洗,并事先与经营者书面约定,若无法提供证实衣服价值的凭证,应事先与经营者约定保值价格。取回衣物时,一定要当场仔细检查,发现问题要当场提出,以便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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