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路了还不算,还被找了假钱。”说起15日晚的打车经历,福州市民李女士气不打一处来。
李女士说,当晚22时23分,她在西湖门口乘坐车牌号为闽AT7815的出租车,前往凤湖路融侨新天地。司机沿着二环路、乌山路行驶,来到乌山路工业路路口时,却左转往金山方向开去,而不是直行右拐进入凤湖路。对此,李女士提出疑义,司机回答称不认路,又将车辆绕回乌山路,驶抵目的地。下车时,计价器显示金额17.2元,李女士掏出50元,找回33元。
“没想到司机居然找给我假钱。”李女士说,她匆匆下车后,才发现3张10元钱中有1张是假钱。
昨日,福州市交通运输投诉服务中心受理了此事,称会介入调查。据了解,按规定,出租车驾驶员故意使用假币被查实的,将一次性扣除24分,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而是否绕路,要等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确认,最轻处罚也要停岗学习,或退还部分车费。(海都记者 邱也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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