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福州市商务局获悉,新修订的《福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月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保障福州市蔬菜、肉、蛋、禽等副食品的生产和市场供应,引导有关企业产业化改造,进一步提升福州市“菜篮子”工程产业基础水平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副食品基地建设、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以及其他项目支出。资金补贴对象(不含新建蔬菜基地)主要为市级直控基地。
新建蔬菜基地
每亩补助1000元
《办法》明确,以供应福州市场为主,常年连片种植蔬菜的老旧基地(农建项目建设8年以上)实施基础设施改造,按每亩600元标准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重点蔬菜基地和蔬菜批发市场建设储备冷库,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新建的蔬菜基地,其生产的蔬菜以供应福州市场为主,平原地区常年连片种植规模在300亩以上,山区常年连片种植规模在200亩以上(永泰、闽清100亩以上),基地扩大种植规模新增面积100亩以上,按每亩1000元标准补助,用于基地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叶类菜,蛋、禽,牛、羊等副食品生产也有补助。根据《办法》,在“春淡”“秋淡”两季种植规定品种的叶类菜,以供应福州市场为主,集中连片种植面积100亩以上,完成下达的种植任务并服从政府调控要求的市直控短期叶类菜基地,每亩给予2000元补贴。补贴资金用于架材、种子、化肥、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等生产建设性开支。承担生产任务的基地完成下达生产任务的,鸭蛋每吨补贴200元,鸡蛋每吨补贴100元,肉禽每百羽补贴50元,牛每头补助200元,羊每头补助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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