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气瓶”运往仓山 半路被警方截获
海都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获悉,就在记者暗访当日下午,该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对一辆普通厢式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非常慌张。打开车厢后,查到127个装满液化气的钢瓶,还伴有十分浓烈的液化气味。
民警介绍,这辆普通厢式货车并非运输危险品专用车辆,属涉嫌违反国家规定运输危险品,司机当场被警方控制,货车及液化气瓶也被扣押。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些气瓶就是在腾达液化石油气公司充装的,并准备送往仓山两家地下供气点销售。当晚,上街警方对两处地下供气点进行了取缔。目前,货车司机和腾达液化气公司负责人陈亮亮已被行政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被扣报废钢瓶中 一个已损坏漏气
记者了解到,警方暂扣的127个气瓶,已交由高新区规划建设局保管。
昨日下午,海都记者跟随南屿镇建设站的工作人员前往暂扣点,看到了127个气瓶。记者注意到,这些气瓶里,很多都是锈迹斑斑的旧瓶,其中近20个是5年前就该报废的“螺丝瓶”。还有一个钢瓶已严重损坏,无法放平,不断漏气,被暂扣点人员放在了露天的墙角。
“这么明显损坏的钢瓶都敢充气,胆子也太大了!”暂扣点的工作人员说,漏气的钢瓶在充装、运输、使用过程中都很可能发生爆炸。
据了解,液化石油气钢瓶盛装的是易燃易爆介质,且要承受一定的压力,具有爆炸危险。当使用一定的年限后,钢瓶会出现瓶壁腐蚀、阀门密封性减弱、金属产生疲劳后强度降低等问题,若继续使用就会增加危险性。因此国家规定,液化气钢瓶达到一定年限,必须报废。
此外,《福州市燃气管理办法》还规定,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批准的瓶装液化气供应站或代办点供气,也禁止钢瓶在不同经营企业之间流动使用。一位行内人士告诉记者,福州城郊一些地下供气点,之所以还在使用报废钢瓶,除了可以减低供气时气瓶流转的成本,另一个原因是,选择跨地区到乡下充气站进行充装,每吨成本还能省下3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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