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11月30日的公开征求意见,到3月31日的正式发布,经过4个月的等待,中国版的存款保险制度正式亮相了。
中国政府网3月31日消息,《存款保险条例》已经2014年10月29日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李克强总理签字同意,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所谓存款保险,就是指储户存在银行里的钱,由银行出钱缴纳保险费。各家银行缴纳的保险费统一交给存款保险机构打理,一旦某家银行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储户可以向存款保险机构要回存在这家银行的部分或全部存款。
根据今日公布的条例,不光是银行,全部存款类机构都需要强制投保,以防发生恐慌性挤兑。也就是说,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受到存款保险制度的约束。
按照条例,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也就是说,并非所有存款都能享受“保险待遇”,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换而言之,超过50万元额度的储户可以将自己的存款分成若干份,分别存到不同的银行或账户。
在费率方面,则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费率标准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存款结构情况,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的累积水平等因素制定和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图解存款保险制度:
一张图看懂存款保险制度
以下是文件全文:
存款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统称投保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投保存款保险。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祝贺!我国最大“沙戈荒”光伏项目成功并网2024-12-19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篮球比分直播: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