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0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近日下发《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要健全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学校主要负责人应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把审计结果作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意见指出,切实加强内部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经济、管理类专业知识,具有从事财经、审计等方面工作经验。内部审计队伍应由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建设工程、信息系统等专业背景和专业资格的人员组成。
意见强调,要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和执行过程审计。学校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应安排内部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列席有关决策会议。重点对收支规模大、经济活动频繁的内部机构和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重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将内部控制纳入内部审计范围,组织开展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审计。重点评价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要根据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意见,及时改进,规范运行。
此外,意见强调,加强重点领域审计,维护资金资产安全,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科研经费管理审计。对重大科研项目、重要业务环节进行重点审计,促进落实项目负责人的直接责任,项目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和学校资产管理审计。拓宽内部审计范围,适时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意见还要求,加强审计整改,落实责任追究,推进结果公开。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过印发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等方式,在学校内部进行公开。
(原标题:教育部:高校主要负责人应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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