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1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上午9点,北京四中院开庭审理中铁十六局集团路桥公司告密云县政府安监行政批准案,跨行政区域法院开审第一案备受关注。
庭审现场
目前法庭正在要求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发表意见,在2014年7月15日,一名工人在进行硫酸安装车作业的过程中,被传送带的电缆电击身亡。事故发生后,被告密云县政府授权县安监局组织调查,并出具了调查报告。在报告中,认定了原告公司在内的各方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其中指出,原告安全管理工作存在漏洞,将本单位的库房出租,并没有就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这些行为都违反了相关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给予原告十万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原告不服,起诉到法院。
据了解,今天北京四中院开庭审理的第一案是由院长吴在存亲自担任审判长,密云县的副县长郭鹏出庭来应诉。在2014年12月20号,北京四中院挂牌成立,它是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化的法院,也是北京首批整建制改革试点的法院。当天,原告公司就到法院提起了诉讼。据介绍,从法院成立到1月30号,履职首月共受理各类案件182件,其中行政案件98件,占到了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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