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雷森在东城法院受审。2010年10月21日下午,雷森将爆炸装置安放于东直门外大街天恒大厦门前绿化带内,将一名美国男子右腿炸伤。昨日,雷森称自己内心孤僻,常受人欺负,因此报复社会。
被告人脸上闪过笑容。昨天,东直门爆炸案开庭审理。
2010年10月21日,警方在东直门爆炸案现场勘查。
■ “东直门爆炸案”追踪
本报讯 1989年出生的男孩雷森,在东直门引爆了自制爆炸装置,将一美国男子右腿炸伤。
昨日,雷森因涉嫌爆炸罪在东城法院受审。他承认指控,称自己内心孤僻,常受人欺负,因此才报复社会。
检方建议3至10年量刑
昨日9时30分许,雷森被两名法警带入法庭。看到多家媒体在场,他一直将头偏向一边回避镜头。
检方指控,2010年10月21日下午3时许,雷森将爆炸装置安放于东直门外大街天恒大厦门前绿化带内,当美国籍男子沙麦可路过时,其遥控爆炸,将沙麦可炸成轻微伤。
检方当庭搬出了一个巨大的灰色塑料袋,里面装着雷森组装爆炸物的工具,其中有遥控车、电线、报纸、塑料袋等物。
公诉人表示,雷森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且已造成人员受伤结果,已构成爆炸罪,应该判处3-10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不语法庭陷入静默
“是我做的。”听完起诉书,雷森说,声音显得很微弱。
当公诉人开始讯问时,雷森低头不语,法庭陷入长达半分钟的静默。
“你不要有顾虑,以前怎么说,现在如实说就行。”公诉人开导说。
随后,雷森慢慢开始放大了声音回答问题。雷森交代,他以往在广州打工,常受别人欺负,因心理孤僻、内向,不愿意与人沟通,与家人也断绝了联系,逐渐地产生了报复社会的想法。于是,在网上自学了爆炸装置的安装技术,并组装一个具有遥控爆炸功能的爆炸物。
雷森的律师称,雷森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他的所作所为有社会原因,也有个人心理原因,希望法庭从轻处理。
当律师询问雷森“是否愿意赔偿受害人”时,雷森脸上两次闪过笑容,低声说:“我没钱赔。”
在庭审快结束时,雷森主动向法官称:“我心理存在的问题挺多的,我觉得这就是问题的关键!”
结束庭审,雷森拒绝了媒体的采访,仍然将头仰着偏向一边,被带出了法庭。
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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