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17日电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负责人17日表示,要继续保持对农资制假、售假犯罪的高压态势和打击力度。
这位负责人称,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到“农资打假”案件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继续保持对农资制假、售假犯罪的高压态势和打击力度,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利益。
如今,春耕春播进入关键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农资打假”典型案例,分别为“李某伟、项某忠销售伪劣种子案”“刘某、周某、刘某凯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王某春、王某辉、王某勇、毕某环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在第一个典型案例中,一、二审法院以销售伪劣种子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伟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判处被告人项某忠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强调,要为“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做好2021年“农资打假”案件审判工作。(记者 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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