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5日电(唐嘉艺)据新疆纪委网消息,中共中央决定:罗东川同志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和自治区纪委书记,徐海荣同志不再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书记职务。
据人民网地方领导资料库显示,罗东川此前担任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副部长级)。徐海荣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乌鲁木齐市委书记、乌昌党委书记。
罗东川同志简历
罗东川,男,汉族,1965年10月生,重庆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学专业毕业,法学博士。
1982.09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学专业学习
1986.08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其间:1988.08-1991.07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3.07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5.05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0.12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2003.12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2004.06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1999.09-2004.07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09-2005.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9.08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2012.03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审判员
2013.06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2013.12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2015.07 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副部长级)
2017.0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人民网资料 截至2017年5月)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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