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9名大学生传销成员打死“新人”抛尸珠江
“杏花村”是一个传销窝点的名字,其名义上经营的产品是“瑞士金表”,其中很多成员都是以找工作为名被骗来的大学生,大学生吴某亮和牟某鑫就是这样被自己的师兄、师姐骗来的。
原本他们也是百般不情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都成了传销骨干。
警方查明,自2006年起,大学生吴某亮、杨某坤、刘某星、曲某江、牟某鑫、于某山、焦某波、何某芬、汪某武9人先后来到“杏花村”。
2009年12月初,牟某鑫以找工作为由,把24岁的大学生刘某智骗到了“杏花村”。刘某智反抗意识非常强,很“不听话”,曾和“家长”汪某武产生矛盾。牟某鑫向“片长”刘某星汇报后,牟某鑫等人决定对刘某智启动“送人”程序。
2009年12月9日7时许,在“杏花村”的新人房内,吴某亮、杨某坤、曲某江要刘某智缴纳3800元“加盟费”,牟某鑫和汪某武在客厅和活动室内用手机大声播放音乐,以掩盖被殴打者的惨叫声。
在被殴打了10多个小时后,刘某智在新人房内死亡。经过商议,吴某亮等人将刘某智的尸体抛进珠江。
庭审记录 案犯焦某波犯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
去年1月~6月,刘某星、于某山等9人先后归案,其中曲某江到河南省兰考县公安局投案,备受良心煎熬的吴某亮在父亲的劝说下,到河北省定州市公安局投案。
今年1月20日,东莞市检察院对吴某亮等9人提起公诉。检察院认为,吴某亮、刘某星、牟某鑫等9人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还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为名,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担负刑事责任。
今年3月2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吴某亮等人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检察院指控案犯焦某波犯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理由是焦某波到现场后,吴某亮称刘某智装死,焦某波踢了刘某智几下,看见刘某智没有反应,就掐其人中,并用水泼刘某智的面部。
法院认为,结合焦某波实施的这些行为和当时刘某智的状态,焦某波的行为应当是为了确认刘某智的状态,而不是为了伤害刘某智的身体健康,因此仅认定焦某波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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