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妻起诉要求离婚
宋雅红说,次子出生3个多月后,丈夫带走了孩子。虽然此后宋雅红多次要求见儿子,还几次去衡水找过,但杜双华不肯透露儿子的下落。直到2008年,宋雅红因心脏病发被送到医院急救,才得以见到儿子。此时儿子已经12岁了,他告诉宋雅红,自己还有另外一个妈妈,并有一个妹妹。从这时起,宋雅红决定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大概四五百亿吧,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
宋雅红说,丈夫在外面有3个孩子,加上她的2个儿子,一共是4个儿子一个女儿,“如果我这个做母亲的现在不为应得的那一份去争取,以后我的孩子怎么办?”在接下来的两年内,宋雅红开始不断和丈夫谈判离婚。起初丈夫提出双方互不补偿对方财产,各自带着自己的身家出门。最后丈夫提出买下一栋写字楼给宋雅红,并建造一个100亩规模的农庄,宋雅红则要将800万的债权转让给丈夫。
谈判未果,宋雅红于去年9月20日,将丈夫告到了海淀法院。
发现10年前“被离婚”
开庭时,杜双华提交了一份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年的判决书,判决中赫然写着:由于女方“居无定所,查无下落”,法院于4月28日判决双方离婚,将北京的一套住房及一辆桑塔纳轿车判给了宋雅红,两个儿子判给了杜双华,抚养费用由杜双华自理。
“我当时足足愣了半个小时,我都五雷轰顶了,这怎么可能!”宋雅红说,她怎么也不能相信离婚这么大的事,她竟然毫不知情,“2008年至去年,我们一直在谈离婚的事,怎么会突然蹦出2001年的判决呢。”
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既然衡水中院的判决已将两人的婚姻关系解除,宋雅红再就离婚提起诉讼没有法律依据,因此裁定驳回宋雅红的起诉。对于这份突然出现的判决书,宋雅红几乎崩溃,她说,她没有到庭应诉,没有收到起诉书,甚至连开庭传票也没见过,判决书更是闻所未闻,自始至终她一切都不知情。此后,她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
去年1月28日,当年审理此案的两名法官作出民事裁定书称,那份离婚判决书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同年11月4日,河北衡水中院由院长签发了一份民事裁定书,称那份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称,“该判决书确有错误,应予再审,并裁定此案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原判决有错误被中止
在离婚诉讼被海淀法院一审裁定驳回后,宋雅红提出了上诉。昨天上午,市一中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开庭前,记者在法庭外见到了杜双华的表哥和代理律师刘宏赞。杜双华表哥称,宋雅红是因为眼红杜双华的巨额财产,才提起诉讼的,其所有说法和证据都是一方之言,杜双华不予认可。刘宏赞律师称,杜双华是民营企业家,曾经捐款6亿多元,被民政部授予中华慈善大家的中国最高奖项,他还供养了700多个四川地震的孤儿。“这样一个有着伟大胸怀的人,不会做这种龌龊的事”。
开庭后,宋雅红一方表示,由于河北衡水中院已经自查发现原审判决有错误并中止执行,因而此前海淀法院以河北衡水中院的判决作为依据得出的驳回裁定是错误的,因而应当先中止此案诉讼,待河北衡水法院再审案件处理完毕,确认衡水法院那份判决书的最终效力后,再恢复审理并做出相应的裁判。对此,刘宏赞律师表示,中止判决执行,并不否定该判决已经生效的事实,而且河北衡水中院再审的内容,也不包括双方的婚姻,只是就财产部分进行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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