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按照议程会议将审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
草案还未审议,其中的一条规定就引起了巨大的争议,被认为是变相鼓励少生,与目前人口政策背道而驰:对部分符合生育二孩政策但放弃生育二孩的农村家庭奖励1000元。
3月30日,甘肃卫计委政策法规处一位人士回应澎湃新闻称,这一规定并非鼓励少生,而是针对“全面两孩”政策出台前放弃生育二孩的家庭,这个群体应该继续享受原来的计划生育政策。但该条规定最终是否保留要以审议通过版本为准。
据“每日甘肃网”3月30日消息,《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规定,育龄夫妻系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县级政府给予1000元以上一次性奖励: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只生育一个女孩,不再生育的,并已经获得独生子女证的;符合本条例再生育条件,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自愿申请放弃生育的。
许多人口学专家对此表示了质疑。
独立人口学者何亚福说,虽然奖励放弃生二胎的金额并不高,但这是向社会发出一种错误的信号,让人们认为少生孩子是值得提倡的行为。但事实上,中国目前面临严重的少子化、老龄化的形势,“全面两孩”政策出台目的就是鼓励人们生育,缓解这种人口形势。
人口学专家黄文政也认为,奖励放弃生育二孩与中央的人口政策背道而驰,中国生育率已跌至极限,中国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总和生育率只有1.18,现在应该做的是鼓励生育二孩,奖励多生,而不是奖励放弃生育二孩。
何亚福说,奖励放弃生二孩是“画蛇添足”,因为即使不奖励放弃生二孩,因为抚养成本等原因,很多夫妇本来也不打算生二孩。他说,世界上几乎所有处于低生育水平的国家和地区都在大力鼓励生育,但收效甚微。
就此问题,澎湃新闻联系到了甘肃省卫计委政策法规处一位人士,他表示,享受1000元奖励的规定主要针对两类群体,均系2016年1月1日前的情况,即国家“全面两孩”政策出台前符合生育二孩政策但放弃生育的家庭。
上述人士称,这条规定主要考虑到两种情况,一是“全面两孩”政策出台前申请放弃生育二孩、并已取得独生子女证的家庭,按照原来的计划生育政策应该享受1000奖励。
另一种情况是,“全面两孩”政策出台前已经提出放弃生育二孩,但还未取得独生子女证的。为了保证政策的连贯性,也应该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享受1000元的奖励,因此做出了这样的规定。
他表示,这个规定并非鼓励少生育,如果是在2016年之后放弃生育二孩的,均无法办理独生子女证,也无法享受1000元奖励。
黄文政说,甘肃卫计委的回应有一定道理,但即使这么做也应该强调是为了政策延续性,避免使用奖励等字眼,因为这种表述有悖于新法精神。“以前提倡一胎就奖励独生子女,现在提倡二孩,是否也应该奖励二孩”。他说。
澎湃新闻了解到,该修正案草案今天(3月30日)正在会议上讨论,明日还要审议。这位官员称,这条规定最终是否通过,以审议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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