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2月20日讯 作为联防队员和护村队员,施某、刘某等7人利用协助民警查交通违章的经历,组成敲诈团伙,假扮乘客,私拦载客小货车,索要放行费和一次性保护费。自去年12月底以来,在南安石井镇部分辖区,先后对12名车主敲诈人民币7900元。
昨日,记者从南安检察院获悉,这7人因涉嫌招摇撞骗罪已被批准逮捕,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半路搭车乘客
突然变“执法人员”
去年12月27日中午12点左右,在水头镇汽车站,小四轮货车车主阿明打算开车去石井,一名衣着普通的年轻人请求搭车。阿明没拒绝,但车子行驶到石井镇牛岭附近时,路边突然蹿出两个迷彩服青年。
两人和搭车的男子突然显露“身份”是执法人员,要以非法营运将货车扣押处罚,之后又透露可以用钱解决。阿明被这三人唬得不知所措,连忙拨打电话向亲属要钱,交了800元的放行费,才仓皇离去。
据了解,搭车“钓鱼”的是施某,今年17岁,晋江人。他与另外两人朱某文(湖南人)和朱某强(福州人)作案时是石井镇联防队员,导演了这出搭车、执法和放行的敲诈程序。
此举得逞后,施某等3人再次预谋,以相同手法,去年12月28日下午4点,骗取小四轮货车彭某的1000元放行费;今年1月11日,施某和涂某在石井镇院下村附近骗取货车司机邹某600元放行费。
组成敲诈团伙
向车主收保护费
去年12月,施某还联合做过联防和护村队员的刘某、陈某、向某、涂某和朱某文、卓某强等7人,组成敲诈团伙。7人利用曾经协助派出所查处交通违章的经历,路边设卡,拦下非法载客的小四轮货车,以扣押货车、拘留非法载客等方式威胁司机。
去年12月下旬,施某曾让一司机郭某召集水头往返石井的其他小货车司机,让他们交“保护费”,可以保证小货车载客不被公安机关查获。12月29日、30日晚间11点左右,分别在石井镇一执勤点内和供电所旁路边,郭某等10名车主共被收了5500元“保护费”。
经举报,南安警方等部门介入调查,将涉及该案的施某、朱某文等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据了解,这7人,施某年纪最小,最大的33岁,分别来自湖南、河南、江西和福建。案件的具体情况仍在调查。(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史国亮 通讯员 李达显 王小红 吴联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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