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近日南安下拨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资金605.4875万元,惠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11855人、低保家庭寄午膳生84人。
2014年秋季学期起,南安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营养改善补助标准,进一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寄宿生每生每天营养改善补助标准从2元提高到4元,全年按250天计算,每生每年营养改善补助1000元。其中,低保家庭寄宿生营养改善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从1000元提高到2000元,初中每生每年从1125元提高到2250元。
另外,南安还将补助范围扩大到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非寄宿低保家庭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营养午餐补助,全年按200天计算,每生每年1000元。(记者 卓晓熹 通讯员 柯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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