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漳平市公安机关经过3个小时的努力,成功破获一起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案。当事人郭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7月3日凌晨2时许,漳平市公安局接郭某报警称,2日21时许他在桂林街道上江新村往市医院路段徒步上班时被人喷药迷晕,并被拖至路边草丛中,醒来后发现身上一部华为手机不见了,价值2000余元。接警后,警方经过近3小时的勘验现场、采集血样、查阅视频资料等一系列调查取证工作,并未发现郭某被抢劫的迹象。在民警再三询问教育下,郭某才说出实情。原来,郭某当晚在上夜班途中,不慎将手机弄丢,生怕被父母责骂,便向警方谎报警情。
编后:谎报警情属于违法行为,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处警秩序,同时浪费了有限的警力资源,扰乱了公共秩序。无故拨打“ 110 ”谎报警情或进行骚扰,将会受到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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