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平市查处一起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移送至公安机关。这是该市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保障消费者食品消费安全的一个缩影。
日前,漳平市市场监管局对本地小作坊食品店进行抽检,在对象湖镇街边一家小吃店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刚到店里,女老板洪某某就神色慌张地说肚子疼溜去了厕所,执法人员等她出来后,在问话时发现她的眼神不停躲闪,且支支吾吾。见此情况,执法人员轮番进卫生间查看,却一无所获。于是,执法人员奔出屋外查看,这才发现洪某某通过卫生间小窗将装有疑似硼砂的罐子放在窗边的矮墙上,他们马上扣押了此物质,并将店里制作的米制品取样送检。经检验,送检的米制品中检出硼酸成分,含量为53.1mg/kg。硼砂属于食品安全法中明令禁止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洪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漳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漳平市公安局依法审查。
今年以来,漳平市场监管局通过各项措施畅通行刑衔接机制,与公安部门、检察院共同打击食品安全犯罪。通过联席会议、交叉培训、案件研讨等形式进行互动交流,加强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及时协助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及认定意见书。结合每个月、季度、年的工作重点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开展联合调查和共同追查,相互通报案件信息,统一发布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情况。细化案件移送、案件信息共享、技术鉴定、法律保障、涉案物品处置等协作规定,指定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协调、重大案件通报等工作,实现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记者 罗玉文 通讯员 陈梅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祝贺!我国最大“沙戈荒”光伏项目成功并网2024-12-19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篮球比分直播: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