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我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灭绝人性的法西斯暴行。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长期以来,日本国内总有一些势力企图为侵略历史翻案,为二战甲级战犯张目,企图挑战国际社会对日本军国主义的正义审判,挑战二战结果和战后国际秩序。对此,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决不允许。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今天,我们举行国家公祭,就是为了牢记历史,以史为鉴,面向未来,避免历史悲剧重演。
法制日报12月13日消息,位于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的江苏省会议中心,几乎每天都举行着各类重要会议,不少与会者或游客,都会对其中几幢民国宫廷式建筑印象深刻,甚至驻足留影。其中一幢名为“黄浦厅”的建筑,因其系1947年国民政府设立审判庭审判日本战犯的励志社大礼堂,作为南京审判的重要见证,被赋予了特殊的历史含义,越来越受到历史界、法学界的关注。
“我不是复仇主义者,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大法官梅汝璈曾经说过的这句话,诠释着作为一名法学教授在经历了对日本甲级战犯审判后的沉思。
“鲜为人知”的是,梅汝璈还说过另一句话:“戏文中常有 尚方宝剑,先斩后奏 。如今系法治时代,必须先审后斩。否则,我真要先斩他几个,方雪心头之恨。”这句话更加丰富地记录下了这位当时中国法学界权威人物“先审后斩”以及秉持公正客观,希望对日本战犯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司法惩罚的思想坚守。
历史不容否认,更不允许篡改。在第三次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前夕,《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和搜集大量史料后深切感受到,正是像梅汝璈、石美瑜、陈光虞等法学精英在当时艰苦卓绝条件下,坚守着法治惩戒战犯的思想,并通过“海量”的司法调查取证工作、严格的审判程序和审理中与狡辩的战犯斗智斗勇的精神,才留下了一页页判决书和一部部著作。如今,我们才有了对那段苦难岁月的无尽追思,才有了对捍卫审判结论的无比坚守,才有了无情抨击和粉碎那些罔顾史实、否认南京大屠杀言论行为的坚定意志。
在日本右翼频繁否认南京大屠杀相关史实,不断激起中国人民以及国际上正义之士和爱好和平人士激烈反对的情况下,梳理出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那段历史,显得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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