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晋江市卫健局获悉,晋江出台《提升村卫生所服务能力实施方案》,采取四方面激励措施,加强村卫生所一体化管理。
在人事管理方面,将村医纳入医共体总医院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实施范畴,实行动态管理;完善村医“镇聘村用”工作机制,一体化卫生所村医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统一调配使用。在职称薪酬方面,对县级、镇级医疗卫生单位下沉到一体化卫生所服务满1年的,在职称竞聘时给予加分照顾,满5年不受原单位职数限制;对下沉常驻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卫技人员给予每人每月300元乡镇工作补贴,满1年的每月给予不超过500元的奖励性绩效倾斜。
此外,在人才优待方面,在一体化卫生所常驻工作3年以上且经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人员,可由县域医共体总医院自主认定为晋江市医疗卫生系列第六层次人才。
与此同时,晋江市财政每年按照不低于80元/人的标准,为在岗乡村医生购买团体意外险,降低意外伤害负担;对出现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原则上聘用单位和个人承担赔偿金额比例为7∶3。
(记者 李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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