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中财物“不翼而飞”,怀疑有人入室盗窃,老板寻求民警帮助,谁能想到嫌疑人竟是刚招聘的员工。
7月13日23时多,晋江市公安局池店派出所接到辖区吴女士报警称,其在柴塔村租房卧室内的一个约两克的金吊坠及200元现金被偷盗,总损失价值1000余元。
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吴女士租房中调查,并调取案发现场周边公共视频。经现场仔细勘查,民警发现吴女士租房内的门没有被撬的痕迹,除了被盗物品放置的地方被翻乱之外,屋内的其他地方都没有被翻动过。民警初步认定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较高,便询问事主近期与哪些人有接触,有没有外出配过钥匙或钥匙掉了。吴女士回忆,自己的租房有借给前几天刚招聘的员工林某住。
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的公共视频,民警发现案发时段,只有林某出入过吴女士的租房。经过研判分析,警方认定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7月14日17时许,民警在晋江市鞋都路将盗窃嫌疑人林某(42岁,福建永春人)抓获,此时距吴女士报警仅过去18小时。
据悉,林某是吴女士招聘的新员工,因当时林某没有宿舍,吴女士就将自己的租房借给林某住,不曾想,竟“引狼入室”。据林某交代,7月12日5时,自己看到租房内房间布衣柜的拉链没有拉好,里面有一个女士包包。最近由于手头缺钱,想看看有没有钱,临时“借”点钱花,没想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拿着刚盗窃来的钱才花出去40元,就被公安机关抓获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池店派出所民警也提醒,按照出租房屋管理规定,将出租房转租或留宿他人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发现财物被盗,要第一时间报警。
(记者曾舟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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