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水利局获悉,晋江将印发《晋江市区非居民用户计划用水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11月1日起,征收非居民用水户超计划用水水费。
《方案》表示,将对晋江市主城区使用城市公共设施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户(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除外)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和超计划用水加价制度。
晋江市水利局对主城区范围内年用水量3000吨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核定下达了2020年计划用水指标。年用水量3000吨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即日起可登录网站(http://47.96.29.128/ebopmng_out_jj/app),通过户号、密码登录查询月计划用水量(户号、初始密码均为水表号)。
《方案》明确,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户,用水计划内的用水,按照规定价格缴纳水费,超过用水计划用水的,超过部分除按照规定价格缴纳水费外,还需按照下列标准缴纳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用水量超计划10%以内(含10%)部分,加价15%;用水量超计划10%以上至20%(含20%)部分,加价35%;用水量超计划20%以上至30%(含30%)部分,加价80%;用水量超计划30%以上部分,加价150%。
(记者_蔡斯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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