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左右被同一个人在不同地点碰瓷两次,货车司机怒而报警。
27日16时许,晋江新塘派出所民警接到大货车司机谢某的求助电话称,他在晋江新塘杏坂遭遇到碰瓷,被敲诈勒索。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一辆大货车停在杏坂七一路转晋新路拐弯处,一辆自行车横躺在车轮下,司机与“碰瓷者”对峙,多名路人围观,民警将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据货车司机谢某称,1月24日15时许,在晋江市福埔灯控路口处,就被该男子(杨某,40岁,贵州人)碰瓷。当时,自己为了息事宁人,给了杨某500元了事。“整个晋江每天车流量多,偏偏一个月我能以这样的方式碰见两次,早该报警处理。”司机愤愤不平地说。
据民警介绍,杨某的作案工具除了自己,还有一辆破旧的自行车。民警调取上述两个路段的监控显示,杨某都是趁司机在拐弯处放慢速度时,将自行车甩进车底,同时自己假装被撞飞出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民警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14日。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遇到碰瓷要及时报警处理,通过正规渠道解决,减小被诈骗的几率。(记者 齐玉波 通讯员 李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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