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才几个月大,我的奶水还很好,但是单位不批准我的哺乳假,导致我没有时间喂奶,我该怎么办”在栖霞一家企业上班的周女士(化名)打进金陵晚报法援热线,语气急促而无奈。她想申请下午提前下班,赶回家给孩子喂奶。但人力资源负责人称其已经休了产假,上班后恢复正臣勤,迟到或早退的话,一次就要扣20元钱。
员工:请哺乳假遭拒
周女士在栖霞一家外贸公司工作,29岁的她在今年2月份迎来了自己的宝贝女儿,产假结束上班后,周女士每天利用中午休息时间赶回去给孩子喂奶∩ 她的公司在和燕路,家却住在白鹭洲,这两点一线的距离往往需要1个小时,坚持了两三天,周女士称自己有些力不从心,人每天风吹日晒不说,奶水反倒减少了,孩子吃不好,经常哇哇大哭。如果用泵奶器将奶水挤出来放在冰箱中冷藏,母乳的保存又是一个大难题。
“朋友告诉我,我现在享有哺乳假,可以向单位申请晚点上班、提前下班。”于是,周女士按照公司程序提出申请,可是却遭到拒绝。这位负责人还给出两点理由,首先,按照规定,周女士已经休过产假,另外一点,单位并不知晓周女士的孩子是不是母乳喂养,如果不是母乳喂养,就不应该有哺乳假,这让周女士的心又凉了半截。
公司:愿意接受协调
金陵晚报记者带着协商的态度,打电话联系了这家外贸公司人力资源郑经理,郑经理表示,之前周女士申请请哺乳假未获批准的情况,并不是完全否决,是因为不了解她的具体情况,“她只是反复跟我强调,因为家中有小孩,所以上班时间要推迟或者早退,但她拿不出任何规章制度证明。因此按照公司的员工管理手册,我只能告诉她,迟到或早退的话,一次需要扣20元钱。”
听过金陵晚报记者对相关规定的口述,郑经理表示理解周女士的难处,经过记者协调,周女士出具一份书面申请以及关于幼儿出生日期的证明材料,郑经理负责审批、核准。最终,公司同意在哺乳期的周女士,缩减1小时的工作时间。
律师:建议协调解决
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曹军律师认为,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虽然政策中对单位并无强制性规定,但单位应保障女职工的权益,根据单位工作和人员需求情况,双方协商决定哺乳假的时长。若在女职工提出休哺乳假期间,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不予批准,职工本人同用人单位协调不成,可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尊重周女士及其单位意愿,双方隐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侵华日军新罪证“满洲农业移民入植图”展出2024-09-18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篮球比分直播: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