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王先生咨询: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之前房东和我去公证处办了委托手续,现在我要去办过户,联系房东和我去,他说我自己去就可以。请问是这样吗?我是洛江的,手续去哪里办理?
回复:王先生可以先看看委托手续的内容,如果在公证过的委托书中,房东已经将办理产权证相关手续的权限,委托给王先生的亲友办理,那么王先生带上过户时所需的相关手续,并偕同公证书上受委托人一起,前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洛江区的房产登记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
读者刘先生咨询:看中了一套房,原房东还在按揭中,现在我要办理过户手续,是不是要把原房东按揭的款项还清,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要先还清钱款再过户,应该怎么办?
回复:当前处于按揭的房产,房产证尚在银行抵押贷款中,处于抵押状态的房产如果进行买卖,要先还清银行贷款进行解押,等房产证解押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一般情况下,还尾款的方式有三种,一是卖方先出资还清,二是由买方垫资还款,三是双方协商从担保公司借款。如果选择第三种方式,需要支付一笔费用。
需要说明的是,购买按揭房有着较大的风险,如买家垫资解押房产后,卖家反悔不卖,或买家支付定金之后,房东出现债权债务纠纷而不见踪影等。因此购买此类房产时,购房者应该谨慎考虑。
一读者咨询:我家有一栋自建房,原来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全部齐全,2008年翻建后房产证不慎丢失,现在要使用房产证却拿不出来了,应该怎么办?
回复:房屋权属证书丢失后可以补办,但是补办之前需要登报公告该房产证已经遗失。具体的流程为,你可以先到房管部门档案馆查档,查档确定后,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权人(产权人夫妻双方)携身份证、结婚证前来发证处法规股申报遗失。填妥补证申请书之后,再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情况属实的证明,并由房管部门产权科领导签署意见,随后连续登报两天声明遗失。登报90日后,若无异议,申请人即可申请补证登记。
申请补证的流程,则为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所需材料为:1.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2.申请人身份证明;3.档案馆出具的房产证明书;4.经有关部门证明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或毁灭原因的说明;5.登报公告和承担法律责任的具结书;6.房屋测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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