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浙江义乌被媒体曝出限购政策已经“真空”7个多月,引起业内一片哗然。讽刺的是,就在被曝光前几天,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穆虹为组长的督查组刚召开汇报会,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才向督查组表示,浙江省一直在严格执行房地产限购和价格控制等工作。而在曝光后,义乌当地相关官员表示,义乌并非取消限购,只是旧的政策已经到期,新的政策还在制定中。为什么在中央反复重申“限购到期的地方政府要继续执行”、“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微调”等各种原则的情况下,义乌的限购政策还能“真空”7个多月之久?究竟还有多少城市的限购政策在“放水”?笔者认为,地方财政对房地产行业的强烈依赖是“放水”的重要原因,“明限暗松”也是目前许多城市心照不宣的“秘密”。
根据义乌公布的数据,在去年限购后,义乌房价于去年年底跌入谷底,相较当年年初大幅下滑20%。今年上半年,义乌房产成交套数同比下降20%,成交面积同比下降44%。然而,在量价齐跌的情况下,义乌在2011年年底公布的信息中显示,其城建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地方小税种税收增长33.3%,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增收主力。此外,这个限购前均价超过2万元/平方米的县级市,去年曾出现72亿元的地王,今年却被业内曝“未成功出让一块住宅用地”。如此可见,一个财税收入依赖房地产的地方政府,怎么能任由限购政策勒紧自己的钱袋子?
实际上,义乌去年所执行的限购政策本身就是一个“相对宽松”的政策。该“限购令”规定,“义乌及外市居民家庭可在义乌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对已在义乌新购一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及外市居民家庭,暂停其在义乌新购住宅。”也就是说,无论是本地居民还是外地居民,也无论此前房产数,都可再购一套。当然,“相对宽松”的政策并不只存在于义乌,在浙江衢州,对本地人限购的条件也十分宽松,其“限四”的标准成为所有限购城市中最宽松的;从区域来看,其限购范围也仅限于市区,郊区并不限购。
这就要回到国务院提出限购的初衷了。2010年4月17日,“新国十条”出台,各地根据当地情况逐渐出现“限购令”,北京于当年4月30日正式出台全国首个“限购令”,随后,“限购令”在全国各地开始陆续公布。而中央政府对40个重点城市可实行的“基本限购令”中主要有以下要点: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最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拥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禁止公司购房。显而易见的是,后来的限价、区域性限购等“微调”,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限购带来的影响。
为何“史上最严调控政策”到了地方政府,就变成了“温柔一刀”?为何此前公布了极严厉限购政策的多个地方政府都频频微调?又为何即使在“温柔限购”的时候,还会有城市“放水”,并能够隐藏7个多月之久?笔者认为,地方财政若果不能摆脱对房地产行业的依赖,楼市的调控政策就永远不能一紧到底。稍加打压就很快放松,带来的只会是市场的报复性反弹。如此这般,楼市调控非但不能维护刚需的正常需求,反而会损害老百姓的基础利益,同时也会损害市民对政府调控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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