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5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相关工作回答记者提问时称,《意见》强调在全国层面“推进终身学习立法进程”,“建立健全与就业准入、工作考核、岗位聘用、职业注册等制度相衔接的终身学习、继续教育激励机制。”。
问:首先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关于“建设学习型社会”“拓宽终身学习通道”的战略部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的战略目标。2013年10月,由我国政府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主办的首届国际学习型城市大会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出席开幕式并发表重要讲话。延东同志指出:“我们将更加注重学习型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更加注重学习型城市与新型城镇化进程紧密结合,更加注重学习型城市建设与社会文明进步紧密结合”。三个“紧密结合”,为我们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指明了方向。大会发布了《北京宣言》和《学习型城市的主要特征》两项重要成果文件,国际社会在学习型城市基本问题上达成共识。从国内情况看,20世纪末以来,我国已有近百个市(地)级以上城市先后提出建设学习型城市的目标并进行了实践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但就全国而言,学习型城市建设刚刚起步,还存在认识不到位、任务不明确、职责不清晰等问题。建设学习型城市,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社会文明程度;对于推动城市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升级,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对于满足人民群众学有所教的终身学习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在国家层面出台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政策文件非常必要,时机已趋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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