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焚掠史
课本里的论断有错误之处
翻开人教版语文教材第九册,《圆明园的毁灭》一课中这样叙述了圆明园被焚掠的过程——
“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侵入北京,闯进圆明园。他们把园内凡是能拿走的东西,统统掠走;拿不动的,就用大车或牲口搬运;实在运不走的,就任意破坏、毁掉。为了销毁罪证,10月18日和19日,三千多名侵略者奉命在园内放火。大火连烧三天,烟云笼罩了整个北京城。”
这节课文,是许多学生对这段旧中国屈辱史的初次认识。王开玺教授如何评判这段表述的准确性?
王开玺认为——
总体来说,这段表述是有史料记载的,真实可信的。但是,其中所说英法联军是“为了销毁罪证”而纵火焚毁圆明园的论断则是错误的。理由有三。
其一,这种观点没有任何依据,完全属于主观揣测与臆断。持“掩盖罪证说”观点的学者,并没有翔实有力的史料支持,甚至连一条明确的史料也没有。
其二,英军火烧圆明园的目的,不是为了掩盖罪证,而是为了对清帝及清政府进行最严厉、最直接、最深刻的精神打击与惩罚,从而迫使清廷从此彻底对外屈服。对此,外国人有着非常明确的表述。例如,英军统帅格兰特曾说:“额尔金爵士(英国使华全权代表)同我都觉得必须对清帝加以严厉的责罚,并且留些报复的痕迹才成,所以我们决定将他那辉煌的避暑行宫,烧成平地”。
其三,焚毁圆明园根本不能掩盖他们劫掠圆明园的罪证。1860年10月,英法联军大肆抢掠圆明园,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的公开行为,就连他们自己也是供认不讳的。放火焚毁圆明园无疑远比劫掠其中部分财物更为严重、恶劣。因此,焚毁圆明园不但不能达到掩盖其劫掠罪证的目的,反而会使其罪行更为深重。
在史学界、文学界、互联网上,有诸多对圆明园消亡史的误读、曲解。坚持从史料出发的王开玺指出了这其中存在的四大误区及其出处。论证过程中,他拿出了不少“干货”。
误区一:八国联军焚毁了圆明园
出处:余秋雨《借我一生》、单田芳评书《曾国藩》等
王开玺:1900年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后,对城内的许多官府衙门及民宅进行焚烧抢掠,这是事实;德国军队在追剿义和团驻扎在现北京大学北部的朗润园时,也曾拆毁正觉寺的门窗,并抢走内寺内的部分佛像等等。
但这些与1860年圆明园的彻底焚毁没有任何直接的关系。
还有许多人,包括一些学者称,圆明园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被英法联军焚毁的。这一说法也是错误的。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法联军共同侵略中国,1860年10月,英法联军又共同劫掠了圆明园,这是客观事实。但是,随后纵火焚毁圆明园的却是英国人。
我要特别说明的是,法国人没有参与焚毁圆明园的活动,甚至反对英国人焚毁圆明园,并不是他们对清王朝或中国人民存有友善之情,而是怀有更为险恶的用心。相关情况,可以参见《圆明园三百年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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