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最新政策】只有大学毕业证即可落户
问:此次推出的《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的通知》有何新突破?
答:今年来,我市一直在积极探索“门槛最低、手续最简、机制最活”的系统化户籍改革新模式。此次新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放宽年龄限制条件。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不受年龄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由年龄不满35周岁放宽至不满40周岁;普通高校专科学历、非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由年龄不满30周岁放宽至年龄不满40周岁。
二是取消择业期限制条件。不再按毕业3年内和超过3年、普通高校和非普通高校设置不同的限制条件。
三是取消就业创业限制条件。落户与就业创业政策“全脱钩”,就业的取消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创业的取消营业执照和半年以上缴税证明等材料。
武汉主要的落户方法:学历落户,投靠落户,购房落户,积分入户(10月起执行)
今年4月15日起,已开始全面受理在武汉就业创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大学专科和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
截至5月15日,武汉共受理4100余人,其中,已办理落户1600余人。通过窗口、网络和电话接受政策咨询的达到6.5万余人次。为方便大学生落户,武汉共设立了178个“社区公共户”。据悉,“社区公共户”等同武汉市常住居民户口,享受相同待遇,可按市内户口迁移政策正常迁移。
今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治安局获悉,22日起,大学生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开。
非普通高校本科及研究生学历或者学位(包括:电大、函授、网络、自修、成教等非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年龄不满30周岁的人员,武汉市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半年以上;在武汉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武汉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取得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按技工学校招生的毕业生),外地生源毕业不满1年在武汉就业并列入急需专业目录范围,武汉新城区生源毕业不满2年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的可以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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